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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汇编4篇

时间:2023-09-12 00:27:41 银行金融 投诉建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汇编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1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 数据治理架构

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制定数据战略,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对数据治理承担最终责任。

第十条(监事会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数据治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第十一条(高管层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和实施问责机制与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组织评估数据治理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归口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定并授权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数据管理运行机制,组织推动数据在经营管理流程中充分发挥作用,负责监管数据相关工作,设置监管数据相关工作专职岗位。

第十三条(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应当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管理业务条线数据源,确保准确记录和及时维护,落实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执行监管数据相关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团队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一支满足数据治理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按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科学规划职业成长通道,确定合理薪酬水平。

第十六条(数据文化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数据文化,树立数据是重要资产和数据应真实客观的理念与准则,强化用数意识,遵循依规用数、科学用数的职业操守。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十七条(制定数据战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监管要求等,制定数据战略并确保有效执行和修订。

第十八条(数据管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保密、系统保障、监督检查和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并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际,持续评价更新。

第十九条(监管统计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与监管数据相关的监管统计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及时发布并定期评价和更新,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制度出现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数据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全部数据的标准化规划,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化政策及监管规定。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完善信息系统,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数据,并具有可拓展性。信息系统应当有完备的数据字典和维护流程。

第二十二条(监管统计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适应监管数据报送工作需要的信息系统,实现流程控制的程序化,提高监管数据加工的自动化程度。

第二十三条(数据共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采集的统一管理,明确系统间数据交换流程和标准,实现各类数据有效共享。第二十四条(数据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安全策略与标准,依法合规采集、应用数据,依法保护客户隐私,划分数据安全等级,明确访问权限,监控访问行为,完善数据安全技术,定期审计数据安全。

第二十五条(资料存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资料统一管理,建立全面严密的管理流程、归档制度,明确存档交接、口径梳理等要求,保证数据可比性。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应急预案,根据业务影响分析,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处置流程,保证在系统服务异常以及危机等情景下数据的完整、准确和连续。

第二十七条(数据治理问责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问责机制,定期监控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价值实现等方面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予以问责。

第二十八条(自我评估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治理自我评估机制,明确评估周期、流程、结果应用、组织保障等要素的相关要求。

评估内容应覆盖数据治理架构、数据管理、数据安全、数据质量和数据价值实现等方面,并按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

第四章 数据质量控制 第二十九条(质量控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目标,建立控制机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条(业务制度—质量控制手段)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制度应当充分考虑数据质量管理需要,涉及指标含义清晰明确,取数规则统一,并根据业务变化及时更新。

第三十一条(技术工具—质量控制手段)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源头管理,确保将业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当能自动提示异常变动及错误情况。

第三十二条(日常监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对数据质量持续监测、分析、反馈和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质量现场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一次,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既定的报告路径提交,并按流程实施整改。

第三十五条(整改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质量整改制度,对日常监控、检查和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评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第三十六条(监管数据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监管 要求报送法人和集团的相关数据,保证同一监管指标在监管报送与对外披露之间的一致性。如有重大差异,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解释说明。

第三十七条(监管数据质量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监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关键监管指标数据质量承诺、数据异常变动分析和报告、重大差错通报以及问责等。

第五章 数据价值实现

第三十八条(数据价值实现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风险管理、业务经营与内部控制中加强数据应用,实现数据驱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发挥数据价值。

第三十九条(风险管理有效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合理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控执行情况并适时优化调整,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遵循更高的标准,对照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评估要点的相关要求,强化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风险监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各类风险。

第四十一条(数据加总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提高数据加总能力,明确数据加总范围、方法、流程,加总结果要求,满足在正常经营、压力情景以及危机状况下风险管理的数据需要。

加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产品、地域、行业、客户 以及其他相关的分类。加总技术应当主要采取自动化方式。

第四十二条(风险报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高风险报告质量,明确风险报告数据准确性保障措施,覆盖重要风险领域和新风险,提供风险处置的决策与建议以及未来风险发展趋势。

第四十三条(风险定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积累,优化风险计量,持续完善风险定价模型,优化风险定价体系。

第四十四条(重大收购、资产剥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评估兼并收购、资产剥离等业务对自身数据治理能力的影响。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满足银行集团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十五条(新产品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新产品新服务的数据管理相关要求,确保清晰评估成本、风险和收益,并作为准入标准。

第四十六条(客户营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准确理解客户需求,提供精准产品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十七条(业务流程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量化分析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冗余,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第四十八条(业务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第四十九条(内部控制评价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 可量化导向,完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质量控制机制,前瞻性识别内部控制流程的缺陷,评估影响程度并及时处理,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监管方式—持续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进行持续监管。

第五十一条(监管方式—审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其数据治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及时报送审计报告。

(一)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

(二)与公司治理评价结果或监管评级挂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有关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解释权)本指引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执行和废止)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银监发〔2011〕63号)同时废止。

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2

村扶贫问题是随着社会情况及农村贫困实际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扶贫专项巡察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1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动员会在县政府小礼堂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慧忠作会议讲话,县委书记唐先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陈书莹、陈庆高、黎宏丹、庞姚明、杨文、胡四弟、钟翔、邱学斌、罗瑞田、钟世萍等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此次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市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我县。

何慧忠指出,此次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工作,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着力发现和解决被巡察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查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范围和对象。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意识,圆满完成此次巡察工作。

何慧忠强调了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七个方面内容和工作纪律: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七是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线索。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唐先程表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要主动衔接配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坚持率先垂范,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让巡察组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情况;要全力补齐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相关成员,钟山县四家班子其他领导和市委管理的其他处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宁武甲代表巡察组就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发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宁武甲指出,市扶贫开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干部群众总体评价是好的。但在巡察过程中仍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党组织认识不全面、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宁武甲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整改建议:一是发挥党组织领导班子合力,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二是结合实际抓落实,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李发远在表态发言时说,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保持政治定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纠“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

近日,我市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主体和监督“两责”、中层和基层“两层”,立足“四个精准”,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精准定位。此次专项巡察紧紧盯住拥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涉农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坚持巡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配合“三亮三评三提升”和“四化”、“三查”活动,重点检查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精准定向。10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集中在涉农部门,以及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有重大审批权的单位和部门。巡察中将抓住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侵占集体“三资”,贪占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精准发力。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建立“五联”工作机制,提高巡察频度,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加强横向联合,运用大数据对比手段,分析研判问题和风险,为进驻巡察做足准备;加强上下联系,建立市县巡察组联系对接全程指导机制;加强线索联办,对市县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加强制度联建,制定一套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堵塞体制和机制漏洞,保证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关键处。

精准整改。此次巡察将对20xx年以来全市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全部分类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项目排查。共性问题实行承办制,由党政领导部门牵头承办,明确目标任务、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验收标准。个性问题实行专办制,由职能部门与配合单位专门办理,分别开展专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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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3

为落实宣传推广《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于9月份组织辖内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活动。

一是依托营业网点,通过led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悬挂横幅、张贴海报、金融知识宣传专区摆放宣传资料、安排专人解答金融知识相关咨询等方式,实现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阵地化。此外,各网点门前设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宣传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讲授有关知识,提升金融标准化程度、金融服务水平及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

二是邀约我行客户到网点、对客户集中宣传,走进周边商铺对商铺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扫街宣传,走进硕果广场对过往群众,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客户咨询,解决客户疑难问题,宣传金融标准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

宣传活动期间,累计活动次数10余次,累计参与员工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受众消费者1600余人。

通过本次“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活动的开展,引导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增强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了金融标准化程度、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和金融服务水平及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

银行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报告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标准专项宣传总结报告4

xx银行的精准扶贫贷款,顺应了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部署,践行了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回应了广大贫困农户的热切期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1、推动了贫困农户的生产。xx银行扶贫贷款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不仅解除了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缺少资金的后顾之忧,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他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

2、促进了贫困农户的增产增收。农户贫困,贫就贫在缺项目少资金,精准扶贫实施后,我们紧跟地方党政的产业安排提供贷款,实现了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让贫困农户走向了致富有门路、生产有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力提高了他们的增产增收能力。如家住高兴镇新圩村上厚塘村小组的钟林生,今年57岁,由于长年生病,属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钟林生从xxxx银行获得了5万元政府全贴息扶贫贷款,期限3年。有了这5万元,他计划养上3头黄牛、200只鸭和200只鸡,实现自力更生。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xx银行的扶贫贷款,让贫困农户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虽然我们开展的是xx银行的业务工作,但贫困农户感受到的却是党和政府的温暖,他们从心底里感到基层干部是真正为他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比以前更密切更和谐了。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抓重点,突出政银联动。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政银联动。一是建立定期协商机制。与县扶贫办、金融局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交换精准扶贫的政策动态、贫困户信息和贷款发放等情况,协商解决扶贫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二是统一开展政策宣传。组建政银扶贫宣传队,一同下乡入村对精准扶贫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做好金融扶贫知识普及,为扶贫贷款发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联合开展需求调查。乡、村两级干部与xx行客户经理组成调查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致贫原因、脱贫途径、贷款意愿等信息,为加快扶贫贷款发放奠定了基础。

2、克难点,强化机制推动。针对扶贫贷款的特殊性,我们把完善服务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一是建立扶贫贷款绿色通道。全面推行3天限时办结制,即自收到贫困户的贷款申请起,1天调查,1天审批,1天完成发放;同时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承担主体、资信情况、信贷文本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使之更契合扶贫贷款的特点。二是制定尽职免责条例。针对部分客户经理对扶贫贷款的“惧贷”心理,我们及时出台了尽职免责细则,明确了相关流程要求及责任划分,打消员工的贷款发放顾虑,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扶贫贷款发放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考评”,对工作进度慢、任务完成缺口大的支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促亮点,落实创新驱动。一是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推出了金福通、扶贫光伏贷等信贷产品,丰富了扶贫产品体系,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二是实现客户分层授信。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劳动技术和致富能力,已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直接授信;对无劳动技术、无致富能力、生活特别困难或文化程度底,不能自主脱贫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行授信,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4、保基点,打牢风险制动。针对部分贫困户认为扶贫贷款是“白送”的钱,还有部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我行重点从宣传和机制上入手,确保扶贫贷款的风险可控。一是加大业务宣传。通过走村串户、短信、微信等加强对信贷扶贫工作宣传,引导贫困户提高信用意识,明白扶贫贷款不是政府救济、必须偿还,确保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资金监督。与乡、村两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全面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要求其按要求使用扶贫资金,对于挪用扶贫资金的,及时采取增加保证人、提前收回贷款等补救措施。三是强化尽职调查。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坚持信贷原则,选准有劳动创业技能、发展意愿、有帮扶潜力的对象,给予信贷支持。

三、存的问题

部分贫困户即缺技术又缺致富产业和资金,现在银行将贷款发放到位后,贫困户因无产业,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建议各级政府和扶贫帮扶队员为贫困农户找到好的致富项目,带领贫困农户真正脱困,防止三年后因“贷”返贫。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让贫困农户在小康路上不掉队,金融扶贫工作任重道远。作为全县金融主力,我行将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大投入,在担当好金融支农主力的同时,继续担当好金融扶贫主力。1、开展深度“四扫”活动。开展对贫困农户的深度“四扫”,进一步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他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出台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扶贫措施。2、加快服务产品创新。在提升传统信贷品牌的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农户抵押贷款,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贫困农户大力发展果业、油茶、烟叶、茶叶、蔬菜等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主导产业。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xxx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xxx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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