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近日发布,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将先期在天津、南京、福州、青岛、武汉、宝鸡等16个城市开展直考试点。(2月4日央广网)
惠及每年3000多万新驾驶人的新部令贴合人民群众新需求,贴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从自学用车要求、指导人员条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可谓是既于法有据,又易于操作执行。
人们热切期盼“驾驶证的自学直考”,并不是想走捷径少花钱,而是期盼属于自己的权利回归。的确,过去的传统驾校学习考试,让学员们往往有苦难言。
首先,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切实做到了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改变了驾校集中包办约考时,学员没有知情权的历史。学员不能选择利用自己的“有闲”时间参考,只有听候安排。有时驾校安排的“驾考”与工作发生严重冲突时,也不得不为了“驾考”而请假,甚至耽误一些大事。学员自己报考约考,还避免了过去驾校或师傅借沟通关系有利学员考试,让学员“好过关”等缘由向学员敲诈揩油的现象。
其次,自学直考改变了过去学员一旦向驾校报名缴费就进入了“卖身为奴”的窘境,“驾校”“驾培师傅”一方独大,他们没有任何的危机感。于是,一些地方的培训方法粗暴。“驾培师傅”常常不能真正耐心指导,替代的是不稀罕的打骂和训斥,不管你是老还是少,不管你是男还是女,可以说大多学员都有挥之不去的“痛苦经历”。为了少受些委屈,出现了不时地违心地给“驾培师傅”一些额外的好处费的怪象。
第三,自学直考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学员可以自学,可以分项目选择驾校,选择驾培师傅,选择参培时间段等诸多自由。真正使“驾校”“培训师傅”失去“绝对的话语权”,不再有凌驾认识。使他们在内心深处形成“优质服务”才可赢得效益的思维,增加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促进教练员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如果再有“分段认证”的跟进,即同以前的社会自学考试一样,学员在分别通过三段科目后,可以获得运管部门的临时证明,只要学员集齐全部证明即可换得正式驾照。学员将获得全部意义上的自主选择权。
驾照自学直考“直通”的是学员“自由权”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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