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手机站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时间:2017-04-10 07:16:51 事业单位 投诉建议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卫生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拟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含2016年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本市户口(非津户籍研究生学历人员符合进津条件的可报名)。

  6、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宝坻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3月31日至 4月11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坻政务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宝坻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3、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首先在宝坻政务信息网(www.baodi.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计算机中填写、打印后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以及报名费45元到指定地点报名;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5、领取面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携带身份证(如代领,需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6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同学科岗位同内容、同问题的实际操作、答辩等方法;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

  4、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在宝坻政务信息网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岗位医学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临时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宝坻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笔试成绩,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调整后的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拟聘人员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

  1、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卫计委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卫计委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3、尚未取得执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59210605

  举报投诉电话:59210603

附件1:《宝坻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宝坻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相关文章:

事业单位政审考察报告范文四篇04-01

关于教师事业单位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四篇】04-0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2000字集合6篇04-01

事业单位个人自传 【汇编四篇】03-31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锦集5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精选5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合集三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2000字集合4篇03-30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汇编3篇03-30

事业单位入编个人自传(通用3篇)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