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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技师学院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公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核引进4名高级职称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引进岗位

  详见《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能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

  3.热爱教师职业,注重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备本专业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15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七星区五里路6号,综合楼7楼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05288,联系人:刘老师。

  凡符合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现场填写《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通过考核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才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成立相应的引进人才面试考核工作组,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四、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五、办理入编

  经考核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入编手续。

  六、相关待遇

  按高级讲师岗位聘任,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桂林技师学院(桂林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773—5805288

  2016桂林技师学院招聘高级职称人才岗位表

  2016年桂林技师学院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6年5月24日

《桂林技师学院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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