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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烟台合法生育产假新规定

时间:2015-08-05 14:16:51 考试政策 投诉建议

  2016年烟台将有10万新生儿,合法生育产假可达158天,具体的情况请跟yjbys小编来了解一下!

  未来几年烟台人口出生形势怎样?哪些情况下可以再生育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如何继续?婚假、产假有何变化?产科床位能否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生育需求?26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面两孩”政策及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并就于2016年1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

  “十三五”期间预计烟台每年增加9万新生儿 产假达158天

  发布会上,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委委员、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永秋介绍,根据统计数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烟台全市将新增加64万对符合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加上原来符合两孩政策的夫妇,全市共有92万对育龄夫妇符合两孩政策,占全市育龄夫妇的79%。根据生育意愿调查和有关数据测算,烟台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家庭实施再生育的比例在30%左右,预计每年二孩出生人数在5万人左右,再加上每年4万左右的一孩出生,预计2016-2020年的“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出生人数在9万人左右。受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数量较大、属相偏好等因素的叠加影响,预计2016年全市新出生人口将在10万人左右。

  王永秋介绍,《条例》对产假做出明确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实际产假达到了158天,同时,新条例删去了晚婚假奖励,即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2016年1月22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奖励。

  今后自愿生一个不享受优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原条例规定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条例》实施前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仍享一次性奖励政策

  王永秋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或年老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另外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烟台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与落户等挂钩

  王永秋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是依法确定的计划生育配套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将继续坚持。对2016年1月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将继续依法依规执行。

  同时王永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烟台从2014年3月开始,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已经与出生落户脱钩。违法生育者只要符合公安部门规定落户条件,无论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都可以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住院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记录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办理,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挂钩。

  烟台产科新生儿科总床位达近2000张 高龄孕妇怀孕需慎重

  王永秋介绍,随着全面两孩实施,烟台增加了助产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床位、设备和人员储备。目前,全市助产机构达到52家,产科新生儿科床位总数达到1889张,医护人员总数达到1871人,能够满足全市妇幼健康服务需求。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烟台符合两孩生育政策的35-45岁高龄妇女比例达到51.9%,高龄夫妇怀孕存在‘一低三高问题’,即怀孕概率低、孕期发生合并症、并发症概率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生产时发生风险概率高,所以我们将高度关注高龄和剖宫产后再孕的孕产妇,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王永秋表示,烟台确定了市妇幼保健院(烟台山医院)、毓璜顶医院、莱阳中心医院为全市市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定点救治机构,同时,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1所县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定点救治机构,畅通绿色通道,使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快速、高效的救治。

  王永秋特别提醒高龄妇女怀孕前一定要进行产前检查、怀孕期间要密切关注自己身体状况,定期检查。35周岁以上高龄妇女怀孕一定要慎重,是否适宜怀孕生育,要做全面检查并咨询医生后再做决定。

  生一、二孩不用再办理准生证 符合这些条件可再生育子女

  《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办理生育登记和生育证的办法,需要等省里做出统一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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