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招聘计划(第二批)(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2.应聘毕业生具备较好的学习背景,原则上要求毕业于国内外重点高校(重点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重点医学院校、国外知名院校等),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专插本等),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体素质良好,能承担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应聘者请将简历(要求附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硕士及以上的附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提交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①纸质版投递(或邮寄),注明“应聘岗位”。
②电子邮件发送。须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表》(附件2),与电子版简历一并发至:wyrskzp@126.com,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格式命名。
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手机及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第二批应届毕业生招聘考核时间拟定于2017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7日。
3.资格审查与初选:根据自荐及推荐材料确定入围人选。
4.考核:考核方式采取面试、临床考核等方式进行。
5.体检。
6.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分两种用工形式进入岗位:事业编制和院内合同(含原流动编制),将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确定用工形式。
2、根据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我院拟接收重点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为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含原流动编制)的优秀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到院工作2-3年内可申请参加公开招聘,选拔为事业编制人员。
3、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及接收毕业生的用工形式:固定编制和合同聘用(含原流动编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面试或录用时告知)。合同期内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和住房公积金。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体检合格,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说明
1.省外重点高等院校的毕业生,经我院录用为固定编制或院内合同,并按时报到的,将给予一定交通费补助(本科及硕士500元、博士1000元)。省内应聘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均自行解决。
2.更多医院信息请登录我院网站查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蔡老师、周老师
电子邮箱:wyrskzp@126.com
地址及邮编: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519000
联系电话:0756-2528645, 2528646 ,2528239
原标题: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7年毕业生招聘启事(第二批)
点击下载>>>
附1: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职位表(第二批)
附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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