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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后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28日。学院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21 日09:00-12月 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4月21日09:00-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考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定期组织考核,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试讲、面试。

  (二)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考生。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参加面试的人员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按试讲50%、面试50%计算最终的总成绩。

  (五)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待遇见学院网站“公开招聘”《博士和教授引进的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86335038

  联 系 人:马老师、金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学院纪检部门电话:0519-86335068

  联系人:叶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长期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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