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蒲县人民政府拟建立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为全县行政机关、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25名,组建蒲县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
二、遴选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教师、研究人员、律师。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熟悉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职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行业的行业处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6、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范围和内容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2、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根据需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性文书或者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为聘任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7、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填写《蒲县法律顾问报名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原件2份和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材料须以信函方式寄送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材料不予退还;本次遴选不受理现场报名。邮寄地址: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件人:李文华,邮编:041200,地址:蒲县府前街1号政府办公大楼308室,电子邮箱:fzb13734062949@163.com,联系电话:13734062949。
本公告通过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17:00止(以邮戳为准)。网址:http://www.puxian.gov.cn/。
(二)评审
公告期满后,县政府法制办组成评审组,对报名者条件进行复核,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以及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候选人员名单通过蒲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员,纳入蒲县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资源库中选择需要的法律顾问并予以聘任,聘期暂定1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附件:蒲县法律顾问报名表
蒲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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