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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党校招聘5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4-02-04 14:16:51 行业应聘 投诉建议 推荐访问: 杭州市委党校招聘 重庆市委党校招聘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市委党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5人,详情见《鄂尔多斯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不限户籍;

  2.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5月31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14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5: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577号)执行。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复审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16日下午5:30。

  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委党校A座709室。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5.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且同一单位各岗位应执行同一开考比例。

  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内容为专业岗位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必须使用中文普通话,提前制作PPT课件自行携带,试讲时间30分钟,围绕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参考书目自行选题。参考书目见《鄂尔多斯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于2017年6月27日14:00,到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8日早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委组织部。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及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公布,请予关注。

  (三)本招聘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1.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477-858861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1

  3.招聘单位电话:0477-8392767

  4.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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