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手机站

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11人公告

时间:2013-07-31 22:16:51 事业单位 投诉建议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精神病院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宁波市“三无”、“救助”、“流浪”精神病人,全省优抚对象精神病人以及其他各类精神病人的收养收治。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老人的自愿有偿收养,以及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收养城镇“三无”老人等。

  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收养、护理、教育宁波市14周岁以下弃婴幼儿等。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是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烈士陵园的管理和维护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民政局(江北区育才路265号)一楼老干部活动室,电话:0574-89184250,联系人:郑老师、褚老师。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先从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7年8月17日后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市民政局网站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市民政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民政局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32

  1.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doc

  2.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11人公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11人公告】相关文章:

事业单位政审考察报告范文四篇04-01

关于教师事业单位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四篇】04-0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2000字集合6篇04-01

事业单位个人自传 【汇编四篇】03-31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锦集5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精选5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合集三篇)03-31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2000字集合4篇03-30

事业单位政审个人总结汇编3篇03-30

事业单位入编个人自传(通用3篇)03-30